?安徽省級新產品鑒定申報條件
?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條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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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市發改委通知,依據省發改委有關要求,為做好省級服務業集聚區和集聚示范區(以下簡稱“集聚區”)參評工作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參評對象
截至2019年底、省發改委認定的集聚區,其中2020年新認定的集聚區不參與評估。
二、評估內容
綜合評估各集聚區建設發展情況,建立獎勵優秀、調整撤銷不合格的集聚區動態評估制度。集聚區和集聚示范區分別進行評估。
三、考評程序
評估工作按照“集聚區自評—屬地審核報送—市發改委組織初審報送—省發改委組織評估”等程序開展。
四、有關要求
1.認真開展自評。請各集聚區按照自評報告編制要點(見附件),對集聚區建設發展成效和和工作推進情況等進行系統總結,編制集聚區發展自評報告,并附相關實證材料。
2.縣區負責初審。請各縣區對轄區內集聚區提交的自評報告進行初審把關,發現問題及時退回糾正,對集聚區提交的自評報告及資料的真實性和規范性進行審核把關,不參與評估的請集聚區和縣區分別出具說明(需加蓋公章)。
請各集聚區高度重視,抓緊做好集聚區自評工作,于2月10日下班前將集聚區自評報告(文本一式4份并附光盤1份)報送至高新區經貿局1321辦公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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